哪些地方被指定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正分3批在全国进行推广,为期均为3年。
2012年4月
北京中关村、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镇江市被指定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2012年11月
第二批试点城市定在辽宁省沈阳市等20个地区;
2016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广州市等72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
典型示范:广东“中山模式”
目前比较具有示范意义的是广东省的“中山模式”,其在专利质押融资业务中创新引入“政府+保险+银行+评估公司”的风险共担融资模式,由中央、市级财政共同出资4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四方按54:26:16:4比例分担,通过风险资金池撬动合作银行贷款投放量并承担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部分风险。该模式一方面通过设立贷款限额控制、四方风险比例分担、风险补偿资金和风险叫停等多种机制,实行严格的项目风险管控;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zui da程度降低企业贷款年化成本。
“中山模式”开辟出专利质押融资模式的创新路径,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散风险、激发创新活力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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